中江法院:限消、失信还有心思在茶楼喝茶?执行110现场拘传
“我们是中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陈某云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传唤你到法院接受调查!
2025年3月4日,中江法院执行110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的来电,称被执行人王某某在中江县某茶楼喝茶,请求出警。执行110干警及承办法官立即前往将被执行人王某某传唤至法院。经调查,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其采取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
案件详情
2021年11月,中江法院作出判决,被执行人王某某向申请执行人陈某云支付工资17000元,被执行人王某某未按照判决履行义务,2022年,陈某云向中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因王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未能查找到其行踪,中江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后被执行人一直行踪不定,也从未主动向陈某云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过程
2025年3月4日清晨,申请执行人陈某云发现王某某在中江县某茶楼喝茶,遂立即致电中江法院执行110,执行110干警当即到现场将被执行人传唤到院。
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实际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但到院后仍心存侥幸,坚称自己没有能力还款。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其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受到处罚后,王某某再无侥幸之心,认错认罚,并积极筹措资金,当场履行了9500元,并就剩余未履行金额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缴纳了罚款。鉴于其确有悔过表现,执行法官决定提前解除被执行人的拘留措施,案件得执结。
编辑:杨妍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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