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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首次发布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我省一案入选
www.deyangpeace.gov.cn 】 【 2025-04-14 15:31:20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最高法首次发布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我省一案入选


  法院提级执行“一揽子”解纷保护知识产权


  近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深化交叉执行、规范执行工作情况和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本次发布的是第45批指导性案例,也是自2010年指导性案例制度建立以来,最高法首次发布的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四川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执行实施案入选,系我省唯一。


  四川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执行实施案,是一起在拆除涉知识产权侵权生产设备领域,采取提级执行方式顺利执行的案件。该案例的执行实施要点进一步细化了执行案件中应当提级执行、督促执行的具体情形;同时明确,对于拆除涉知识产权侵权生产设备类执行案件,法院可以引导双方达成和解,以被执行人支付技术许可使用费等形式代替拆除相关生产设备,促进相关生产设备合法利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这体现和贯彻了对知识产权既要加强保护也要重视运用的理念,对知识产权侵权类案件的执行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回顾该案,生效判决确定山东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负有销毁侵权生产设备等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执行过程中,法院经调查又发现案涉生产设备具有易燃易爆属性,拆除的专业性强、难度大、成本高;而且,双方当事人在四川、广东等地还存在3起关联案件,申请执行人向法院表达了希望一体处理所有纠纷的意愿。该案仅靠基层法院执行,难度较大。最终,最高法督办,成都中院依法提级执行,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当事人达成包含被执行人支付技术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款、案涉设备继续使用等内容的执行和解协议,既成功兑现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胜诉权益,又实现已投入生产设备的合法利用。2024年1月28日,四川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并签订协议,“一揽子”解决本案、广州中院立案执行的1起案件、四川高院审理中的2起案件。2024年8月,山东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和解协议约定的4.4亿元全部汇入申请执行人指定账户。成都中院于2024年8月28日作出(2023)川01执4918号通知书,本案执行完毕。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关乎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关乎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最高法此次编选的指导性案例共有6件,相比以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本批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旨在总结提炼一批有效推进执行工作的经验做法,为类似案件办理提供理念、机制、方法等方面的指引和参考。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编辑:杨妍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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