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布非法狩猎致人死亡典型案例
玩耍父亲自制枪哥哥射死妹妹
针对农村地区及山区、林区、牧区等重点区域,公安部部署开展非法持枪狩猎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加强对非法狩猎突出地区的巡防宣传,取得显著成效。但在一些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狩猎习惯尚存的地方,因非法狩猎过失致人伤亡的案件时有发生,公安部发布三起典型案例,用以警示教育。
案例一
2024年1月11日,湖南省株洲市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报警人称自己父亲何某某疑似被枪打死。经工作查明,2024年1月10日晚7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马某某携带一支长枪和热成像夜视仪,纠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文某夫妻充当向导,进入山林进行非法狩猎。当晚11时许,四人驾车至山林地区,同样在此处用捕兽夹非法狩猎的何某某等三人见有人前来,便随即分散躲藏。文某、马某某使用热成像夜视仪寻找猎物时,误将藏在草丛中的何某某当成猎物,刘某某持枪进行射击造成何某某死亡。刘某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狩猎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刘某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狩猎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其他涉案人员被法院分别判处相应刑罚。
案例二
2023年1月20日,江西省宜春市发生一起持枪致人死亡案件。经查明,2023年1月20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与被害人谌某某相约至谌某某家后山非法狩猎。其间,刘某某携带的改制射钉枪不慎走火击中谌某某,致其当场死亡。刘某某与谌某某关系一向甚好,二人从小学起便是同桌,至案发时已是40年的朋友。案发后,刘某某懊恼不已、追悔莫及,在受害人灵前长跪不起。刘某某使用的改制射钉枪系2011年从一朋友处获得,2020年至2023年间多次伙同他人使用该枪非法狩猎。刘某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狩猎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案例三
2023年7月16日,四川省内江市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一名6岁女童被枪击伤右眼,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确认伤者已死亡。经工作查明,2015年下半年,犯罪嫌疑人钟某在自家利用射钉器和钢管自制成一支射钉枪,平时用于打鸟,用完之后存放于家中。2023年7月16日,钟某14岁的儿子在家中与妹妹玩耍时,用该枪射中妹妹右眼致其死亡。钟某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