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家门口的圆桌审判
近日,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与区人民法院法官等一行到涉交通肇事罪的被告人王某某家门前,在其家门口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圆桌庭审。
被告人王某某已经年满72周岁,系“五保户”且出行不便,秉持着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的工作理念,承办检察院与主审法官沟通协商后,决定将本案庭审搬到被告人住所处进行。虽然开庭地点特殊,但庭审过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庭审结束后,被告人王某某对检察官和法官表示了感谢,检察官提醒王某某在今后的生活中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此次特殊庭审,充分考虑被告人的实际情况,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展现出对被告人的人文关怀。罗江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司法有力度也更有温度!
编辑:杨妍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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