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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专门购买过期食品索赔?法院不支持
www.deyangpeace.gov.cn 】 【 2024-04-23 17:03:52 】 【 来源:德阳日报

 

  本报讯(记者 肖盛雄) 张某于2022年7月10日、11日以摄像记录的方式,分4次在广汉一家超市花费360元购买土榨浓香菜油12瓶,每次购买均摄像记录了菜籽油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11月27日,保质期18个月。2022年10月17日,张某以超市销售过期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为由诉至广汉市人民法院,要求超市向其退还购物款360元并按购物款的10倍支付赔偿款3600元。

  

  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从张某提交的光盘可以看出,张某在第一次购买案涉产品时就有意识地留下视听证据。该视听证据从超市门外开始一直拍摄到购买行为结束,记录了张某4次购买案涉产品的全过程,拍摄过程中特别突出了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两项信息。

  

  为充分查明案件事实,办案法官进行了实地调查取证,了解到该地多家超市均遭遇过这类“知假买假”的事情。后将案件提请专业法官会议讨论,会议认为从证据的形成时间以及内容来看,张某购买案涉产品时并非善意,即便开始不知道产品瑕疵,发现后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反映,而非继续购买该产品。张某多次购买是为了增加10倍赔偿的计算基数,为自己谋取更大利益。张某购买案涉过期产品系主动、自愿,其合法权益并未受损,且该行为系有预谋的利用法律规定牟取私利,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不应得到支持。因此,法院驳回了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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