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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森林检察官”助力防灭火
www.deyangpeace.gov.cn 】 【 2024-04-11 16:28:32 】 【 来源: 四川日报、德阳检察

  近日,德阳市罗江区森林防灭火网格员向罗江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罗江区森防指办”)反映了一起林区露营野炊的情况,罗江区森防指办立即组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赶到现场,成功制止一起林区用火行为。

  

  这是罗江区创新开展“森林检察官”工作的生动写照。通过整合资源,在原有“三级网格化”工作的基础上,罗江区森防指办联合罗江区人民检察院成立“森林检察官”队伍,首批聘任7名检察官,第二批聘任24名检察官,让“检察蓝”守护“森林绿”,探索出一条森林防灭火工作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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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检察官”向当地群众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

  

  司法关口前移 助力防范森林火灾

  

  罗江区位于成都平原北部边缘,全区属浅丘地貌,面积448平方公里,境内植物资源较为丰富,森林覆盖率达40.32%,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主要特点是春旱温高不稳定、冬季干暖少霜雪。这样的自然条件增加了森林火灾的风险,加剧了森林火灾的发生频率和危害程度。

  

  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也为森林防灭火带来了新挑战。

  

  罗江区森防指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一些基层森林防灭火网格员、护林员对森林防火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得不深入,难以对村民进行有效引导,在遇到法律纠纷时难以有效解决。

  

  此外,在森林火案查处工作中,司法往往是最后一道防线。对于森林火案,首先是行政部门进行处罚,再次是公安机关进行查处,最后由检察机关进行公益性诉讼。“推动司法关口前移,有助于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罗江区森防指办相关负责人说。对此,罗江区明确,森林防灭火网格员和群众一旦发现森林火险线索,可第一时间向“森林检察官”反映,后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处置,实现源头防范。

  

  “森林检察官”当好宣传员、监督员

  

  “森林检察官”是如何发挥作用的?“主要职责有两项,既要当好宣传员,也要当好监督员。”罗江区森防指办相关负责人说。

  

  每年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检察官”会按照罗江区森防指办的安排,每半个月一次,深入乡镇、村组,对护林员、网格员以及广大群众开展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讲解。

  

  罗江区鄢家镇星光村的坝坝会就是一个生动案例。去年年初,罗江区森防指办组织“森林检察官”给当地群众宣传在林区林缘生产生活中的注意事项。“野外用火一旦造成火灾,要进行罚款甚至追究法律责任。”村民们记住了“森林检察官”的宣讲要点。

  

  最近,星光村的坝坝会如约而至,一个好消息也随之而来,经过普法宣讲,村里的焚烧现象明显减少,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

  

  不仅如此,罗江区森防指办还在重点涉林乡镇设立“森林检察官”工作室,负责受理森林火情线索举报、调解涉林问题纠纷。

  

  数据显示,“森林检察官”工作开展一年多以来,罗江区人民检察院先后提起涉林公益诉讼案件3件,判处生态修复费用32.32万元,修复林地面积61.34亩。

  

  部门联动 筑牢森林防灭火屏障

  

  除了开展“森林检察官”工作,罗江区还通过创新森林防灭火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工作力量下沉,实现森林防灭火信息共享、线索互通、问题共商、案件快处,对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形成了强烈震慑,筑牢森林防灭火屏障。

  

  “我们在白马关镇宝峰村积极探索‘积分制’,引导群众参与。”罗江区森防指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制定积分管理细则,宝峰村赋予巡山护林、政策宣传、火情处置等行为3—5个积分不等,村党总支每月定期对“护林”行为进行评比打分,根据积分数量给予相应的荣誉和礼品,上“红榜”公示激励;对出现焚烧秸秆、违规野外用火等,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扣除积分、“黑榜”公示等惩罚性措施。

  

  同时,罗江区对森林防灭火基础信息实行“一张图”管理,将重点林区周边的重要防火目标、救援物资储备点、取水点、救援通道以及应急疏散通道、避难场所等重要信息全部进行标注并立牌公示。“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转移疏散群众,帮助救援队伍第一时间掌握火场周边情况。”罗江区森防指办相关负责人说。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制定罗江区‘森林检察官’常态化工作运行机制,针对全区森林防灭火管控重点、难点问题,不断细化工作举措,以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切实守护好青山绿水。”罗江区森防指办相关负责人说。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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