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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巡回审判进乡村,司法为民零距离
www.deyangpeace.gov.cn 】 【 2022-08-29 11:49:27 】 【 来源:德阳中院

  为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深入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什邡法院积极打造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法庭,不断推进司法审判力量下沉。


  近日,什邡法院蓥华法庭受理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原、被告均为70余岁的老人,结婚40余年,婚后因家庭矛盾,常年争吵感情不和,原告曾因被告家庭暴力,向人民法院申请过人身安全保护令。但因被告脾气暴躁,仍未有所好转。原告再次诉至法院,称夫妻感情破裂,且再无和好可能,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承办法官经多方了解,原、被告家庭矛盾深厚,因其家庭矛盾,村委会、派出所多次组织调解,但均不能达成一致。且被告始终坚持不予离婚,情绪激烈。


  考虑到案件的迫切性,为更好地审理此案,承办法官无惧近40℃的室外高温环境,顶着烈日,走进乡村,将巡回法庭搬进原、被告家中。同时,为畅通信息渠道,更好化解矛盾纠纷,邀请村委会、妇联等工作人员参与案件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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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的意见,引导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举证陈述,及时对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释法明理,对双方有争议的问题采取现场调查的方式查明情况,并记录在卷。经审理,原、被告婚姻关系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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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结束后,在承办法官和村委会、妇联等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被告对法院判决离婚的结果从最初的激动,慢慢表示了接受。


  近年来,什邡法院派出法庭法官常态化走出法庭、走进乡村、走入田间、走到百姓当中,并积极邀请当地镇村干部、网格员、调解员、调解组织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诉源治理、案件调解,采用拉家常、座谈会等“土法子”实地调研、就地办案。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而且也减缓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有效地化解了矛盾,获得辖区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编辑:唐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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