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犹如“移动炸弹”
可总有一些人
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却依然抱着
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驾照吊销还开车上路,德阳公安交警精准查处
近日,德阳市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在泰山北路开展日常勤务工作时,缉查布控平台预警一号牌为川F****06的小型新能源汽车驾驶员涉嫌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车辆,民警遂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张某富的驾驶证已被吊销。
经核查
张某富在2024年7月6日
因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被公安机关依法吊销驾驶证
之后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
仍驾驶营运车辆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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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富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称因心存侥幸驾车上路,没想到遇上交警。该驾驶人的行为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执勤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法规条文讲解后,针对其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71条第1条,开具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汽车(代码10063)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罚款一千元,并移交至交通局运管处作进一步处理。
开车上路不是儿戏
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无证驾驶及相关处罚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的危害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常存在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加之驾驶人心理素质差,看见交警执法时会存在违规掉头、紧急制动、走非机动车道等躲避执法检查,做出违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无证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可能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条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案件。
德阳公安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行不通
无证驾驶搞不得
被吊销驾照的
更不能自以为技术“娴熟”
就逾越法律红线
否则造成严重后果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留下终生的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