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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静:努力,从来都是不动声色
www.deyangpeace.gov.cn 】 【 2023-04-19 16:16:41 】 【 来源:德阳中院

  蔡静,女,现任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黄许人民法庭副庭长(主持工作),一级法官。工作中的她严谨细致、处事稳重、高效务实、敢于创新,2019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十佳办案标兵”,2022年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2002年参加工作的她,在成为一名法官之前,已是绵竹市司法局援助科科长,工作忙里有闲、前途平稳光明,与法官的案山卷海、家长里短的日常截然不同。当被问起后不后悔走上这条法官之路时,蔡静干脆地回答到:“有选择必有舍弃,保持初心和热爱,其意义本就无法估量,没有可比性!”,正是她这份果敢、不求回报的努力,让她一步步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

  

  把调解做在前

  

  用心用情去发现纠纷的痛点、焦点

  

  在大多数人看来,办案就是法锤的声起声落,孰不知庭外的调解也是办案至关重要的部分,尤其是在乡镇法庭,人员情况复杂、案情纠葛、渊源颇深,如果仅以案办案就不利于邻里和谐和基层治理的长远发展。

  

  蔡静将矛盾化解、案结事了作为办案宗旨,不但注重在审判中把好事实关、法律关,还重视对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以诚心感动人、以耐心引导人,真正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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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审理一起涉移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已出卖农房多年的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所在老乡群体多次到法院反映情况,蔡静深知该案不仅仅是当事人双方的合同纠纷,更涉及在德阳生活的近3000余名移民,案情复杂、影响深远。作为主审法官,在确保案件稳步推进审理的同时,她第一时间走访辖区村委会并多次到当地政府及国土管理部门调研了解情况,摸清案情的来龙去脉,针对本案法律适用与社会稳定等多方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判决思路,并积极联系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经过反复多次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也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取得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三统一”。

  

  从群众的角度看,调解不仅是审理的过程,更是关系修复的过程,而从乡镇法庭的实际看,调解是解决人少案多的有效手段之一。作为一名乡镇法官,蔡静在承办了大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同时,也解决了很多群众身边的“小事”,秘诀就是将调解做在前,用心用情去发现纠纷的痛点、焦点,公正高效化解矛盾,从2019年到2022年,蔡静办理案件的调撤率分别为37.38%、44.74%、45.22%、58%,逐年递增的不仅是百分点,更是蔡静着力“调诉结合”审判模式的生动实践。

  

  要成为一名合格法官,具备过硬的法律素养还不够。黄许法庭是旌阳区人民法院的两个民事法庭之一,负责黄许镇、德新镇辖区内的全部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受理案件体量大,特别是城镇化建设进程中易发、多发的安置补偿、土地流转、劳动争议、邻里关系等纠纷及历史遗留问题的诉讼案件较多。考虑到当地案源特点及风土民情,蔡静深耕诉源治理模式,逐步形成内外联动的审判大格局。

  

  以“枫桥经验”搭建自治外层圈

  

  蔡静常说“用好‘枫桥经验’就是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根据不同的人、事适宜变化,才能满足个性化的诉求。”,多年来的基层工作经验,蔡静深知要适应当地发展变化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得依靠群众力量。为此,她参与搭建人民法庭与当地党委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由法院“单枪匹马”变为多部门参与的“联合作战”的格局;从当地选聘具有威望、熟悉情况、善于沟通、乐于调解的人民调解员,充实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在减轻诉讼案源的同时,积极发动当地村民参与到乡村自治中,在外层圈形成配合得力、法治有方的良好局面。

  

  以分案处置机制搭建审判内层圈

  

  蔡静借助“一审一助一书”审判团队模式,摸索创建分案处置机制,即聘任熟悉当地情况的书记员参与家事、邻里纠纷等普通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法官助理充分参与证据交换、举证质证、争议焦点归纳、疑难案件程序释法等环节;法官抓好审判的同时,指导和协调案件受理全过程,分流程分阶段分层次的处置如三驾马车同时发力,最大程度高效办案,并通过切实有效的机制运行减少群众诉累,在内层圈形成专业、效率、严谨的审判氛围。

  

  将服务关口前移,牵引内外双层圈的互助联动

  

  蔡静通过参与党委政府联席会议、开展“诉调对接培训”、“人民调解员技能培训”、“新任村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等举措,积极主动加大对乡镇及村组干部的法律培训和咨询服务,用镇村两级干部和人民调解员不断提升的法治能力来“反哺”庭审受理中的纠纷化解;通过“巡回审判”“送法下乡”“法律服务入户”等形式,将审判的威严和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带到群众身边,提高群众自治意识和能力,让许多易发多发的矛盾纠纷遏制在前端,解决在基层。

  

  “善战者;因其势而利导之。”,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官,不仅需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素质,更要“善假于物”并具备强大的心理素质。在基层工作的几年时间,蔡静没有埋头办案,而是抬起头来站在乡村善治的高度,担人民法官之责、践法治之路。

  

  善于在个案中思考探索,延伸审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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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员额法官,蔡静始终坚持审判第一,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充分延伸审判功能,在发挥审判业务骨干作用的同时,还注重进行审判业务的总结和调研。

  

  在任旌阳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期间,她负责起草了旌阳法院《劳动争议案件要素式审判要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要素式审判要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要素式审判要点》等,将个案中的思考落实在积极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交通责任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对接机制及全市物业企业法律工作联席会议的建立上。

  

  在任黄许法庭副庭长期间,她积极推进法庭与当地重点企业及政府村组的联系制度,探索性开展重点及热点法律问题的总结和宣传,参与了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指导意见的起草和讨论。同时针对审判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调研总结,撰写《博弈与妥协:论用工主体责任的诉讼归位》获得全省系统第二十届学术讨论会征文优秀奖,《司法附设ADR机制的续造与重构》获得全省系统第二十一届学术讨论会征文二等奖,《睡美人的蝶变:论督促程序走出休眠困境之路》获得全省系统第二十三届学术讨论会征文优秀奖。

  

  从一名法律工作者到一名人民法官,蔡静用了14年;从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到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蔡静用了6年。20余年的工作经历,没有轰轰烈烈,但一步一脚印的沉淀更显踏实。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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