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某乙,是个“老赖”,但当我拥有了一份证明书后,我“重生”了,我不再是失信人员并解除限制高消费了。我到底是怎么拥有这份证明书的呢?跟我一起看看吧。
案件始末:
2024年,张某甲与张某乙民间借贷纠纷经法院调解。但调解书生效后,张某乙屡次爽约,甚至在法院划扣其1万余元银行存款后仍拒绝履行后续义务。执行法官多次敦促未果,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行为。
转机来了:从失信名单到主动履行
在绵竹市人民法院近期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失被执行人名单中,张某乙发现自己赫然在列,深感失信行为已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便立即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
绵竹市人民法院发出
《信用修复证明书》
在被执行人张某乙履行还款义务后,绵竹法院发出了《信用修复证明书》,为主动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信用修复。被执行人张某乙从躲避执行的“鸵鸟心态”,到主动履行6万元债务的蜕变,折射出信用修复机制带来的双向激励效应。
双向激励:惩戒与修复的司法智慧
在本案执行中,绵竹法院“惩戒+修复”并行:一方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形成震慑;另一方面为积极履行者开辟信用修复通道。随着张某乙最后一笔款项到账,这起执行案件圆满执结。法院随即解除对张某乙的消费限制、屏蔽失信信息,并向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助力其重建社会信用。
法官提醒
“信用修复不是对失信行为的妥协,而是给迷途者指明正道。”失信惩戒将对出行、就业、贷款等多方面产生不利影响,被执行人应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积极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让生活回归正轨。
▲失信代价清单:
子女入学受限
高铁飞机禁乘
信贷处处碰壁
▲主动履行三步走:
①联系法院制定还款计划
②及时履行法律义务
③申请消除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