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阳市司法局出台了《德阳市律师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律师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律师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律师行业规范诚信、健康发展。
一是领导重视重点推进。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将加强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纳入年度创新项目重点推进,以制度建设促使律师行业在执业上诚信规范,自觉维护行业声誉,不断提高依法规范、诚信执业的意识,引导广大律师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二是强化考评注重运用。《办法》明确了律师行业信用评价方式、评价标准、管理措施、信用信息应用等内容,加大对信用等级为AAA、AA级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激励、扶持力度,适度管理A级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强化对B、C级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监管力度。同时,将信用评价作为业务推荐、评先评优、“两代表一委员”推选、市律协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任职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实质化推动信用评价评定工作。
三是科学设置长效推进。市司法局在广泛征求各区(市、县)司法局、律协班子成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律师行业实际,经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办法》。《办法》共六章22条,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原则,评定结果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评定结果结合年度考评适时向社会公开。
律师行业信用评价是反映律师事务所、律师信用状况的一种综合评价。《办法》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必将对全面规范全市律师行业管理、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在《办法》试运行期间,律师行业主管部门将持续加强意见建议收集,对大家关注关切的问题和出现的情况进行及时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