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反垄断法完成修改 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垄断
www.deyangpeace.gov.cn 】 【 2022-06-28 11:08:56 】 【 来源:央广网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反垄断法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新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本法禁止的垄断行为。


  近年来,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问题持续受到关注,修改后的反垄断法进一步明确了反垄断相关制度在平台经济领域的具体适用规则。其中,既有原则规定,如在总则中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本法禁止的垄断行为”;同时也结合具体垄断行为提出细化的规则条款,如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章中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本法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针对反垄断执法中反映出的问题,新法主要从三方面加大对垄断行为的惩治力度:一是提高了对达成垄断协议、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拒绝阻碍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等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二是增加了对达成垄断协议的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处罚规定。三是增加规定,对于违反本法规定,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在本法相关规定的罚款数额的2倍以上5倍以下确定具体罚款数额。


编辑:张晓雨

主办:中共德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德阳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蜀ICP备19014634号 中共德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长江东路218号 邮编:618000 办公电话:(0838)2203600

蜀ICP备19014634号-1 德阳长安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