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检察:五年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51件137人
4月15日,德阳市检察院召开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并发布《德阳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2020-2024)》《德阳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集》。
据介绍,五年来,德阳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构建多层次保护体系:落实“双报制”,提升提前介入质效,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全流程监督;跨区域协作,与泸州等五地签署川酒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科技赋能,依托“川酒知识产权监督保护平台”,精准筛查企业风险,办理网络销售假冒剑南春注册商标白酒案;文化守护,在三星堆博物馆设立四川首个“历史文化遗产检察部”,组建“蜀之益”团队,量身定制公益诉讼办案指引。2020年至2024年,德阳检察机关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51件137人。其中,2020年至2021年,德阳全市检察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7件32人;2022年至今,案件数量增至34件105人,2023年、2024年同比分别增长66.6%和70%,呈现显著上升趋势。这一数据既反映出德阳检察机关对侵权行为打击力度的加大,也体现了德阳检察机关护航创新发展的坚定决心。
发布会上同时通报了德阳检察机关6件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即:胡某某、王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万某某、郁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周某某、吴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四川某电器有限公司、邓某某、邱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黄某某等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案。其中,万某某、郁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入选“川渝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典型案例”。
(肖盛雄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编辑:杨妍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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