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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法院成功调解17起农民工劳务纠纷案件
www.deyangpeace.gov.cn 】 【 2023-08-30 10:51:48 】 【 来源:四川法治报网

  守护好农民工的血汗钱,解决好农民工“薪愁”问题,不仅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近日,罗江法院成功调解17起农民工劳务纠纷案件。

  

  2021年2月,陈某等17人到蒋某承包的位于西藏自治区米林县某标段从事钢筋工工作。后工程结束,蒋某只给付陈某等人部分工资,剩余的工资蒋某于2021年6月16日向陈某等人出具欠条一份,并承诺于2021年7月10日前付清。到期后,陈某等人多次向蒋某催收无果,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罗江法院了解基本案情后,积极与双方电话沟通联系。岂料,蒋某竟声称,他也是工人,并不是老板,只是介绍陈某等人去工地做活,工地真正的老板是蒲某,应将蒲某追加进来履行支付义务,加上蒲某已经向陈某等人支付了部分劳务费,现尚欠劳务费的具体数额,需要待蒲某核实。为查明案件事实,罗江法院同意将蒲某追加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罗江法院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后,再次电话提醒各方当事人务必到庭参与诉讼。然而开庭当日,蒲某没有到庭。庭审程序结束了,但没有对账的情况下,依据举证规则一判了之并不能息诉止争,还有可能出现衍生诉讼。故承办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多次主动与蒲某联系,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阐明利害关系,终于说服蒲某与各方当事人核对账目。账目核实完毕,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各方当事人在法官的沟通协调下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蒲某支付陈某等人劳务费,蒋某对蒲某不能支付的部分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同时,为便利各方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罗江法院组织各方当事人在线签订了调解协议。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据悉,罗江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在缓和社会矛盾、高效便捷化解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既维护农民工的“薪”,更温暖他们的“心”。

  

  (谢秘  何明蓉)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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