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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展现嘉陵检察责任担当
www.deyangpeace.gov.cn 】 【 2020-07-21 11:09:41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展现嘉陵检察责任担当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生态检察工作侧记


7月15日,嘉陵区检察院组织开展增殖放流鱼苗活动


  杨林 文/图

  

  “希望借助此次增殖放流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助力和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的保护……”7月15日,南充市嘉陵区检察院召开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会,对6名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并在嘉陵江畔现场督促增殖放流13500余尾鱼苗。

  

  近年来,南充市嘉陵区检察院不断强化检察服务保障职能,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恢复性司法政策,采取“打击一批、挽救一批、教育一批、震慑一批”的原则,灵活运用相对不起诉等手段以及同步预防等措施,全面深入推进生态保护检察工作。


  体现以人为本法治理念

  

  今年3月,吴某、柯某等6人分别在禁渔期内采取国家明令禁止的电鱼方式进行捕捞,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侦办后,将该4件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移送嘉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这4起案件涉及的6名犯罪嫌疑人,在禁渔期内采取国家明令禁止的电鱼方式进行捕捞,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如起诉至法院,每个人都将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但他们的家庭将因此蒙受打击,考虑到他们都是初犯、偶犯,而且每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数量较少,情节轻微,且都自愿认罪认罚……本着宽严相济、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拟对6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承办检察官彭睿说。

  

  7月15日上午,嘉陵区检察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对该4起案件涉及的6名犯罪嫌疑人是否起诉依次进行公开听证。此次活动是《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南充检察系统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拟不起诉案件的审查。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并针对案件相关证据、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拟作出不起诉理由等内容进行了说明。3名人民监督员在详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情况等方面进行充分评议,一致同意嘉陵区检察院对4起案件作出的拟不起诉处理决定。“我们一致赞同检察机关对这4起案件6名犯罪嫌疑人的拟不起诉处理决定,这样的决定即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法治精神,又依法彰显了对6名犯罪嫌疑人的人性关怀,使其在受到惩戒后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更好地回归社会。”受邀参加公开听证的人民监督员蒲小东说。多项检察职能同向发力“检察机关不能不诉了之,还要切实担负起公共利益代表的责任和使命,促进行政机关更好地依法履职。”该院检察长朱瑛说。

  

  今年年初,嘉陵区检察院启动了嘉陵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在集中走访区农业农村局、区海事处、相关乡镇,掌握了嘉陵区渔业船舶数据及退捕工作方案、进展,并对嘉陵江干流及部分一级支流禁渔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后,该院针对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鱼以及违法游钓活动突出的问题,于今年3月向区农业农村局、文峰街道办事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就进一步加强禁渔宣传和渔政执法提出明确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和文峰街道办事处收到检察建议后,通过制作、播放禁渔音频,设置警示牌,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了大力宣传。同时,区农业农村局协同公安机关开展执法检查,立案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0余件。

  

  在嘉陵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进监督时,对5起涉及生态损害赔偿刑事案件予以立案调查并发布公告。

  

  7月,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向嘉陵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4件6人。万尾鱼苗畅游嘉陵江“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嘉陵区检察院依法对吴某、柯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免除刑罚、给予罪轻不起诉的决定,”该院检察长朱瑛对6名犯罪嫌疑人集中宣布不起诉决定书。

  

  会前,在检察官、公安民警、值班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等全程见证下,6名犯罪嫌疑人在嘉陵江投放草鱼、鲫鱼等鱼苗共计1.35万余尾,促进了嘉陵江生态资源恢复。“以前不学法、不懂法,事情发生后,通过检察官的教育,让我进一步认识了非法捕捞的危害,希望能通过这次增殖放流鱼苗对生态修复作一点弥补。”贾某某说。“公开宣告、增殖放流,不仅有效修复嘉陵江生态环境,还能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治宣传效果。”该院副检察长许德敏表示,将与相关部门一同形成对嘉陵江生态流域保护合力,加强法治宣传和“两法衔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朱瑛表示,通过对6名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教育感化,组织其参加嘉陵江天然水域增殖放流活动,依法对其作出免于刑事处罚、给予罪轻不起诉处理,既修复了受损的生态环境,又彰显了对6名犯罪嫌疑人的人文关怀,展示了司法温度。

  

  这4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依法快速办理,体现了嘉陵区检察院践行“我们办理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的办案理念、是该院贯彻落实南充市检察院关于嘉陵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该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和恢复性司法政策的具体体现。

  

  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嘉陵区检察院将继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综合发挥刑事、民事、公益诉讼多元职能作用,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推进生态环境修复与生产发展转型,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保障。

编辑:苏彦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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