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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啦!中江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揭牌成立
www.deyangpeace.gov.cn 】 【 2020-11-03 09:57:25 】 【 来源:中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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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提出的着力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精神,落实着力构建一站式、全要素、即时性的执法监督管理模式的新要求,中江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决定设立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并于10月29日上午举行揭牌仪式。中江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兆斌、县检察院检察长黄蕾及部分干警代表参与活动。

  

  揭牌仪式上,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兆斌表示,派驻检察室的启动意味着派驻检察官和公安民警将“同在一个屋檐下办公”,双方要不断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指导力度;公安机关加强与检察官的配合协作,不断提升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并积极做好保障服务工作。

  

  检察长黄蕾也在致辞中强调,派驻检察室在工作中要坚持“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缺位、配合不失职”的原则。派驻检察人员依法参与公安机关办案,引导侦查取证,不得主导、干预公安机关办案,切实做到在监督中配合,在配合中监督,共同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公安机关执法不断规范的多赢效果,从根本上落实保障人权、公正司法的要求,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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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牌仪式结束后,相关人员一行参观了中江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随后,派驻检察官们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共同商讨案情,为派驻检察室的工作拉开序幕。

  

  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设立的原因

  

  当前,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具有滞后性、被动性和局限性。

  

  检察机关对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也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的执法监督格局。

  

  检察办案人员与侦查人员沟通不到位,导致侦查取证不到位,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进而耗费大量人、物、财力进行重复取证,降低了诉讼效率。

  

  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设立的意义

  

  强化执法监督,实现实体公正。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设立后,检察官在参加公安机关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的过程中,能够从批捕、起诉角度对案件的侦查方向和证据标准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将审查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促使侦查人员及时收集客观证据、关键定案证据,并能够针对办案人员在刑事执法办案中证据的收集、保管、移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建议,以确保达到“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证据标准。

  

  规范执法行为,实现程序公正。在派驻检察室的工作中,派驻检察官能够从刑事立案就开始介入,使办案人员在全程监督下开展工作,能够起到规范执法、强化程序意识的作用。

  

  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派驻检察室具备深入侦查一线的便利,同时对案件的定性和证据标准的把握更为充分,办案人员可以在派驻检察官的引导下更有针对性地收集、调取证据,把问题在案件提请审查批准逮捕之前解决,从而加快诉讼进程,提高诉讼效率,节省有限的司法资源。


编辑:孙小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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