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促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更好地服务社会治理,司法部、全国妇联在全国部署开展了2025年全国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大比武”活动。
为表扬先进,激励全国人民调解员以及有关单位更加积极主动投身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司法部、全国妇联决定,对96名个人和20个集体予以表扬。其中,中江县司法局刘星同志获评“表现突出的个人”。

刘星同志是一名历经金融、检察、律师多岗淬炼的法律工作者。2013年考入奎屯市人民检察院,多次获评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业务标兵”称号。2018年回到四川成为一名专职律师。多年的检察生涯铸就了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律师执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为其扎根基层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2023年考入中江县司法局后,她先后在柏树、凯江司法所任职,成功化解多起疑难复杂的家事纠纷,促使多对矛盾激化的邻里重归于好,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在2025年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大比武”活动中,刘星同志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历经市、省两级层层选拔,脱颖而出,荣获四川省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大比武”三等奖,并代表四川省出征全国总决赛。最终获得优秀奖,并成功入选全国调解人才库。
此次荣获国家级通报表扬,既是对刘星同志个人业务能力的高度认可,也是中江县人民调解工作特别是婚姻家庭纠纷调解领域成效的集中展示。 下一步,中江县司法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县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江、法治中江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