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治是全球治理的根本保障。
国际法治,是指国际社会基于国际法基本原则、制度规范、程序规则等实施的国际法之治,涵盖国际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监督等环节,是全球治理在法律、规则和制度层面的表达方式。遵守国际法治,就是要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为动荡不安的世界提供“定分止争”的稳定器,也为各国固良法善治之本、行平等有序之治、成公平正义之规,指引国际法治思维、法治道路、法治方向。
80年前,《联合国宪章》的签署和联合国的成立,宣示了国际社会消弭战祸、促进合作的坚定信念,明确了世界只有一个体系,就是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只有一个秩序,就是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只有一套规则,就是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遵守国际法治,就要全面、充分、完整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等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确保国际法和国际规则平等统一适用,不搞“双标”,不将少数国家的“家规”强加于人。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国际法和国际规则是共同的准绳,应该由各国共同书写、共同维护、共同执行,没有也不应该有例外。近年来,个别国家非但没有做联合国宪章的捍卫者,反而把法治当成各国较量博弈的新战场,借规则之名行“双标”之实,不断上演“说的一套,做的一套”“对己一套,对人一套”“亲者一套,疏者一套”等选择性适用国际法的“双标”戏码,对国际规则合则用、不合则弃,妄图以强权霸道动摇甚至变相否定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普遍性、权威性,严重冲击国际规则和国际秩序。
中国是联合国创始成员国,也是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国家。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积极为国际法治贡献智慧,涵盖国际法治的价值理念、基本原则、重大实践以及国际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涉及国际海洋法、国际人权法、国际条约法、国际组织法等诸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作为国际法治的倡导者和维护者,中国带头支持在广泛共识基础上推动国际法编纂和有序发展,推动“普遍包容、共同发展”的治理理念融入国际法体系,引导“独立、平等、互利”合作范式形成国际规则,成立国际调解院等蕴含中国传统智慧的创新形式,为完善全球治理提供了重要法治公共产品。
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全球治理法治化是时代大势,良法善治是各国普遍诉求。遵守国际法治作为全球治理倡议的核心理念之一,彰显了中国坚定维护国际法治、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决心与方向。中国将始终秉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维护国际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国际法和国际规则平等统一适用,汇聚起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的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