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了,我们兄弟四个终于又坐在一起了!”2026年1月,在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的一处农家小院里,刘家四兄弟的手紧紧握在一起。这顿迟来三十年的团圆饭,源于因竹根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也见证了检察机关数月调解下亲情的复苏。

竹根引冲突,三十年积怨爆发
刘家老大与老四同住一村,却因多年琐事互生心结,亲情渐行渐远。2025年初,老大将新挖的竹根临时放置在老四的农田旁,本是寻常小事,却点燃了长期积压的矛盾。双方争执迅速升级,从口角演变为肢体冲突,混乱中,老四将老大压倒在地,致其多处肋骨骨折,后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案件移送罗江区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此案并非一起简单的故意伤害案件,其背后涉及长达三十年的家庭情感纠葛与沟通缺失。“如果就案办案、一诉了之,法律程序虽可走完,但亲情可能彻底破裂,社会矛盾依然存在。”承办检察官表示。
检察调解,法理情交融解心结
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罗江区人民检察院启动涉轻伤害案件矛盾纠纷专项调解机制。承办检察官坚持自愿、合法原则,多次深入村镇,走访双方当事人亲属、村干部及邻里,全面了解积怨成因与家庭关系现状。
调解中,检察官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一方面向老四严肃阐明其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从亲情角度唤起双方手足之情,引导老四真诚悔过、主动赔偿。同时,耐心倾听老大诉求,帮助其疏导情绪,理解刑事和解对修复家庭关系的积极意义。
经过多轮沟通,老四彻底认识到自身错误,诚恳向兄长道歉,并全额赔偿医疗费用;老大也深受触动,念及血脉亲情出具了书面谅解书。
公开听证,不起诉决定获认同
鉴于本案因家庭纠纷引发,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到案后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较小,罗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就是否适用不起诉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情况、调解过程及法律依据,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对老四作不起诉处理有利于化解家庭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政策。检察机关经综合审查,依法对老四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结事了,亲情在回访中回归
案件虽已办结,但检察机关的工作并未停止。检察官在回访中了解到,刘家另外两位兄弟也因长期家庭不睦心存隔阂。为此,检察官主动延伸职能,分别与老二、老三沟通,引导他们珍惜亲情、共同维护家庭和睦。在检察机关的持续推动下,四兄弟终于放下过往成见,重新围坐在一起。从沉默到寒暄,从回忆往事到谈起儿孙,三十年的隔阂,在一声声“哥”、“弟”的呼唤中渐渐消融,看着四位白发老人像孩子般红着眼眶有说有笑,检察官也倍感欣慰。
检察手记
轻伤害案件常发于民间纠纷,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但背后往往是情感与利益的交织。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在严把事实证据关的同时,也应主动融入社会治理,通过调解、听证、和解等方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本案是罗江区人民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缩影,也彰显了司法在恪守法律底线之余的情感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