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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法院:抢夺藏匿幼子,夫妻对簿公堂!法院发出“禁止令”:别把孩子当筹码
www.deyangpeace.gov.cn 】 【 2026-01-21 11:21:43 】 【 来源:什邡市人民法院

  抢夺藏匿幼子,


  夫妻对簿公堂!


  法院发出“禁止令”:别把孩子当筹码


  案情简介


  申请人何某与被申请人谭某某系夫妻关系,共同育有不满一周岁的儿子谭小某。何某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发生矛盾,谭某某未经其同意擅自抱走并藏匿谭小某,致使孩子脱离何某监护。何某经多种途径联系谭某某未果,遂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请求裁定谭某某立即停止侵害其监护权,并禁止谭某某抢夺、藏匿未成年婚生子谭小某。


  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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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询问,谭某某承认何某所述抱走、藏匿孩子的事实,但辩称:何某为争夺抚养权,已先有藏匿行为,其未经谭某某同意,独自抱走谭小某,计划携子返回外省老家,导致谭小某脱离谭某某监护。谭某某藏匿孩子,是对何某此前行为的警告和报复。谭某某表示,截至法院传唤时,其与何某、谭小某均已返回什邡家中共同居住。何某对谭某某所述予以认可。


  法院经审查认为,父母为争夺抚养权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不仅侵害另一方的人格权,亦侵害未成年子女的人格权,甚至可能危及其生命权、健康权。本案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实施了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行为,双方均存在过错,但过错不能相抵,各自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院依法以裁定形式发出禁令:禁止谭某某与何某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谭小某。


  禁令发出后,什邡法院并未止步于“一裁了之”,而是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紧迫性与特殊性,积极推动裁定执行。承办法官主动协调未成年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派出所等开展联合协作,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引导他们深刻认识到,抢夺、藏匿行为不仅违法,更会对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难以抚平的创伤。


  父母的监护权是基于亲子关系,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人格权。本案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作出的人格权侵害禁令。


  本案的审理与后续举措,彰显了人民法院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司法理念。它明确传递出一个信号:父母之间的纠纷,决不能以牺牲孩子的身心健康为代价,孩子的利益不是博弈的筹码。什邡法院通过“禁令+协作+指导”的立体化干预模式,不仅定分止争,更致力于修复家庭关系、唤醒父母责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的晴空。


编辑:杨妍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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