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服务
在企业
现场调解、以案释法、订单式普法……
看德阳法院如何主动作为
让法治成为
企业发展的“最佳拍档”
罗江法院
法护营商优环境
司法护航促发展
创新载体扬法声
12月19日上午,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介绍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工作成果,正式推出普法IP形象“罗小豸”,并就涉企案件执行、知识产权保护等社会密切关注的问题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多措并举筑根基
会上,罗江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红梅就《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白皮书(2022-2024)》作了详细解读。近年来,在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方面,罗江法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创新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筑牢法治根基。一是优化解纷体系,降低维权成本。二是严格司法审查,规范涉企执法。三是创新执行机制,保障企业权益。四是延伸司法服务,助力风险防控。五是推动协同共治,凝聚营商合力。发布会上,罗江法院还结合典型案例,介绍了在涉企纠纷化解与权益保护方面的具体实践,为民营企业依法维权提供了参考。同时,正式推出了以象征司法公正的“獬豸”为原型的普法IP形象“罗小豸”,旨在以更生动亲切的方式传播法治文化。
护航发展启新程
下一步,罗江法院将持续推进司法改革,优化服务机制,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持续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法治动能。
什邡法院
实地勘察解纷争
柔性司法护营商
涉企纠纷巧化解
近日,什邡法院聚焦司法服务企业发展主线,以实地勘察查清争议事实、理性协商促成双方和解,成功化解一起非标专用设备定制引发的涉企纠纷,既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高效破解企业经营矛盾,以务实举措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
勘察调解破僵局
原告企业为推进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向被告定制两台非标专用生产设备,因双方前期未明确约定设备具体技术标准及验收细则,设备交付使用后,原告认为设备未达到预期生产要求,被告则主张已按约定完成定制任务。双方就设备合格判定、整改可行性等问题僵持不下,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遂诉至什邡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制款项。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涉设备属非标定制范畴,无统一行业验收标准,且双方未书面明确约定达标依据,仅靠书面证据难以精准认定事实,直接裁判易加剧企业矛盾、增加经营成本,遂赴原告生产现场开展实地勘察。
通过查看设备运行状态、检测产品实际产出效果、细致询问技术人员操作难点等方式,法官准确掌握了设备实际性能与问题所在,为后续调解奠定事实基础。在明晰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原则,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并结合案件实际释法明理,客观分析进入诉讼程序可能面临的举证难度大、审理周期长、维权成本高的现实风险,引导双方立足企业经营实际换位思考,理性权衡诉求与权益。经过耐心沟通协调,双方逐步放下分歧、达成共识,最终签订调解协议,约定由被告向原告退还部分定制款项,这场涉企纠纷得以高效实质化解。
创新机制显实效
此次纠纷化解,什邡法院创新运用“实地勘察+理性协商”的解纷模式,既破解了非标设备纠纷“事实认定难、责任划分难”的痛点,又以柔性调解方式减少企业诉累,最大限度降低纠纷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充分彰显司法服务企业发展的温度与力度。下一步,什邡法院将持续深化涉企司法服务举措,聚焦企业发展法治需求,不断提升纠纷化解质效,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绵竹法院
精准普法防风险
法企联动促发展
送法进企筑防线
为切实增强国有企业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与廉洁自律能力,从源头防范国企职务犯罪风险。近日,绵竹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付元勇走进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围绕“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主题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公司领导班子、全体中层管理人员及关键廉洁风险岗位人员等88名核心管理与业务骨干参会,此次宣讲精准对接磷化工国企经营管理实际,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廉洁法治屏障。
以案为鉴强警示
讲座中,付元勇副院长立足多年司法实践,紧扣国有企业尤其是磷化工生产型企业的经营特点,精准剖析了国企领域易发多发的职务犯罪类型。针对清平磷矿在矿产开采、化工生产、物资调配等环节的廉洁风险点,他通过典型司法案例,从犯罪动机形成、作案手法演变、心理防线溃退三个维度,深入揭示了职务犯罪对个人家庭、企业发展及国有资产造成的严重危害。同时,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等关键环节,付元勇副院长提出了贴合磷化工企业管理实际的风险防控建议与合规指引,特别针对物资采购、财务管理、项目招投标等关键廉洁风险岗位,强调“治未病、防未然”的廉政建设思路,为企业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提供了具体的法治参考。讲座内容引发参会人员的深刻思考与强烈共鸣。清平磷矿党委书记、董事长、德阳市人大代表胡良才表示,此次法治课精准对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实际,案例选取贴合磷化工行业特点,说理清晰透彻,是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及时雨”。参会人员也纷纷表示,讲座内容务实、指导性强,既加深了对职务犯罪危害的认知,也提升了依法办事、廉洁履职的行动自觉,为企业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廉政动力”。
持续服务优生态
下一步,绵竹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服务进企业”工作,结合磷化工等地方支柱产业的发展特点与法律需求,通过定制化法律讲座、行业典型案例推送、针对性司法建议等形式,助力企业健全管理制度、防范经营风险,以精准司法服务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中江法院
精准普法进园区
以案释法防风险
案例宣讲入园区
近日,中江法院聚焦企业用工管理实际需求,精选公积金、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等典型案件,赴凯州新城开展相关案例宣讲活动,六十余家企业代表参加学习。
三类纠纷析法理
案例一中,某企业未依法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引发投诉,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作出《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某企业不服该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企业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属法定义务,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的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合法有据,遂判决驳回某企业诉讼请求。
案例二中,某企业与职工约定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会保险,后职工以某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诉请某企业支付经济赔偿金,法院审理后认为企业与职工关于不缴纳社会保险的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规定而无效,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某企业支付经济赔偿金合法有据,遂判决某企业向职工支付经济赔偿金。
案例三中,某企业未依法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后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工诉请某企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审理后认为,某企业未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应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应由某企业自行承担,遂判决某企业向职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三点建议防风险
案例宣讲后,中江法院从防范法律风险角度向企业提出建议:一是牢固树立依法经营法律意识,让企业管理人员带头学法、用法,并将企业引领到法治经营轨道;二是重视劳动合同签订,将工资待遇、岗位职责、休息休假等权利义务予以细化,避免产生用工纠纷;三是科学民主制定规章制度,以制度管理好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