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荣获“先进集体”称号,执行局副局长肖忠炜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2016年以来,旌阳区法院立足本职工作,以“基本解决执行难”为目标,以“一性两化”为手段,充分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挖掘自身潜力,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全力以赴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2019年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显着成效。
2016年至2018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期间,共办理各类执行案件12413件,执结各类案件12094件,结案率97.43%,执行到位18.2亿元。
三年间累计发布失信人员名单2213例,限制高消费6304例。三年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为12413件(次)案件进行了查控、冻结,查询到存款9650万余元。三年间提起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民政婚姻、公积金账户查询,收到反馈信息9.9万余条。三年间严格按照“网络拍卖为原则、传统拍卖为例外”的司法拍卖模式,开展网络拍卖1452件,成交4.362亿元,溢价率9.22%,累计参拍人次8971人,为当事人节约佣金218.1万元。
三年间,旌阳区法院大力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探索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探索疏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推进执转破工作,共“执转破”30件,在清理僵尸企业的同时,化解无财产可供执行积案。
主办:中共德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德阳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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